Followers

Wednesday, October 19, 2011

上海将明确女职工经期假 用人单位不能因此减薪

上海将明确女职工经期假 用人单位不能因此减薪 近日,将于明年3月8日实施的《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》引发社会关注,该条例最大亮点是:女性经期请假将补充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中,即便女性因经期不适而请假,用人单位也不能因此减薪。 市总工会女工部昨天表示,本市 ... 上海将明确女职工经期假 用人单位不能因此减薪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Popular Posts